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30日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4141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严格落实文件指示精神,贯彻文件要求,确保各项活动高标准落实到位,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具体工作如下:

一、学院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小组: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长: 赵晓峰(院长   电话:14747377777)

         王传东(书记   电话:13947151199)       

副组长: 张瑞英(副院长 电话:13704751669)

        荆志方(副书记 电话:13848107500)

 员: 宋成胜刘仲德谢飞刘国华孙建雄王红霞古和平

(二)安全生产处置小组:

 长:荆志方

副组长:宋成胜    

 员:刘仲德白亚楠孙建雄谢飞刘国华王红霞古和平

二、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师生的安全意识

学院主要利用课堂思政教育、班务会、自习时间及其它空闲时间,加强教育引导,使同学们进一步深层次的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加强安全防范的必要性等;利用各类宣传栏、板报、电子屏、微信群等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院师生的安全警惕性。

1.各中队辅导员利用自习时间,班务会或其他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2. 以会带学,召开党组织会议进行教育学习

3.每周例会教育学习安全并部署具体工作(学院例会、学工处例会)

三、通过板报、广播、网站、微信、班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并组织逃生演练

四、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进行教育动员

五、坚持安制度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督查

(一)由消防安全工作组对消防设施等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召开学院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后并督促食品卫生督导工作组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三)由水、电安全督导工作组对相关设施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由校园周边安全督导工作组对校园周边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

(五)由校园综治工作组对校园内其他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

 (六)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对全院安全进行抽查、巡查

 (七)各中队对宿舍管制刀具及其它违禁物品进行进行安全检查

    六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了责任意识,促进了全校安全形势的稳定,为学院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稳定的环境。

在线留言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尼路(生盖营村北900米)
  • 联系电话:0471-3298211 0471-3298210
  • 传真:0471-3298208 QQ:3089149894 / 3406254140
  • 校企合作电话:18639714313
  • 电子邮箱:nmny2010@163.com
  • 网信科:15847663230
二维码
二维码

Copyright C 2020-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蒙ICP备12000892号-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1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