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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14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办公室 浏览:2214次

    2021年5月17日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内蒙古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第五检查组对我学院进行2021年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组长:安利民处长,率队,组员:张旺达(联络员)等一行九人。莅临我院进行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由学院党政综合办主任孙建雄,党政综合办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库欣哲负责接待。在学院会议室召开网络检查会议,孙建雄主任介绍本单位及参会人员并致辞。聆听第五检查组组长安利民处长讲话。库欣哲主任根据通知要求汇报本单位八大方面65项工作要求具体内容。并通过了检查组对学院相关制度的检查工作。 

    随后技术部分检查人员对学院,内部网络安全、网站WEB攻击测试、设备安全、系统应用安全、物理环境安全等工作进行细致排查,其中发现学院官方网站防攻击安全,及个别办公室无线路由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当场进行调整处理,为学院网络安全查漏补缺提供重要技术帮助。

    根据专项检查组的要求及文件精神:

    (一)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追性,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政一把手负责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负贵人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内部分工协调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网络安全工作,建立专业化的技术支撑部门。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单位应加强网络安全队伍建设,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撑专业队伍。建立持续稳定的网络安全经费投入机制,重点支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信息安全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网络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识别有害信息的能力,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健康的用网习惯,培养学生规范合法的网络行为。

    (四)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与各级网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在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处置网络安全事件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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