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话考试工作的通知(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4日 来源:教务处 浏览:5250次

根据教育厅内教语字[2014]6号文件要求全区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要全员参加培训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我院将于近期开展普通话考试工作,现将第一批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610日(周四)下午。

    出发时间: 第一车   13:00     第二车   14:30

    二、带队教师及职责

    第一车:李洋

    第二车:王永超

    职责:带队参加普通话考试,根据名单清点考试人员、协助监考老师维持考场秩序,安全往返。

    三、考试人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余参加过第一批培训的学生后续安排考试。

    四、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参加。

 

教务处   

2021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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