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8日 来源:原网站 浏览:2936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办学道路”,学院研究决定实施“2+1”实习教学模式,第三学年学生可在校内实习或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顶岗实习,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一、顶岗实习教学目标

实践教学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特色所在,也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做事态度,提高学生适应社会、自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通过顶岗实习教学,使学生的知识、素质、能力融会贯通。
    2、通过顶岗实习,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顶岗实习对学生的要求
  顶岗实习是一门必修课程,学分为30分,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应学分。为达到顶岗实习教学目标,对学生提出以下要求:
    1、在顶岗实习教学前,学生应认真阅读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2、学生必须按规定要求办理顶岗实习手续。
    3、凡参与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填写顶岗实习登记表,与教务处指导教师保持经常联系。
    4、认真领会教学组下达的顶岗实习任务书要求,明确实习目的。

    5、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任务,并写出实习报告或提交实习作品。      

    6、在顶岗实习期间,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如若自己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新岗位,须写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待批准后,方可向实习单位申请离岗。
    7、顶岗实习与就业相结合。实习期间,若与用人单位双向同意聘用,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毕业学期4月3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将协议书交回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到招生就业处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8、每个顶岗实习学生都要签订顶岗实习保证书。
    9、教务处要在学生相对集中的实习单位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学生,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考勤等,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
    10、遵守国家法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地点。不准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若有违纪行为,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学生一旦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日常表现与顶岗实习考核成绩挂钩
    11、服从院和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指导教师或企业师傅的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实习任务。

    12、顶岗实习期间要认真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各项实习作业、实习报告、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布置的各项作业记学分。
    三、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
    指导教师有两种形式,一是学院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定教务处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二是由实习单位指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是业务工作的指导者和组织者,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教学工作。
    1、指导教师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学生比较集中的实习单位,或同时有几个专业的学生在一个单位实习时,可以跨专业安排指导教师,一般由学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安排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要定期指导学生,检查实习进度和质量。在业务指导中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爱岗敬业精神。
    4、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结束后要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或论文,保证学生的实习质量和水平。
    5、指导教师要定期到学生实习单位进行指导和检查,以掌握学生的动态。要求至少每月与实习生所在单位或与实习生本人联系一次。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按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6、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要积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工作,与学生常沟通、常交流,帮助学生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醒实习中注意事项,定期检查实习进度,反馈实习意见,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四、实习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加强对实习进程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实习过程各环节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实习领导小组成员为学院、教务处领导以及本专业的班主任。    

    五、实习成绩评定
    顶岗实习就是毕业实习,其成绩应为毕业设计或论文的一部分,顶岗实习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毕业答辩,不予毕业。

顶岗实习按百分制计分。实习的评分标准为实习表现40分(包括考勤)、实习质量40分,签订就业协议20分,满分100分。最后评出顶岗实习成绩。
    六、毕业论文
    教务处要提前拟定(或学生自定)毕业论文题目供学生选择。学生要结合顶岗实习的实际经验,在实习过程中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毕业之前结合顶岗实习内容进行毕业论文考核,并评出优秀毕业论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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